记者今天获悉,由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中科院、工程院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制定的《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》日前正式印发。重点举措一共10条,包括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、深化项目管理改革、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、完善支持机制等五大方面。记者注意到,此次出台的措施明确提出,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,宽容失败。高校、科研院所要破除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的倾向。
科技部表示,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,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。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进入大科学时代,科学、技术、工程加速渗透与融合,科学研究的模式不断重构,学科交叉、跨界合作、产学研协同成为趋势。与此同时,经济高质量发展急需高水平基础研究的供给和支撑。
记者注意到,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方面,举措提出要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,坚持基础研究整体性思维,把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日趋一体化的发展趋势,注重解决实际问题,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,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基础问题,为国家重大技术创新提供支撑。强化目标导向,支持自由探索,突出原始创新,强化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,鼓励提出新思想、新理论、新方法。制定基础研究2021—2035年的总体规划。
同时要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,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作用,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,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,加强面向国家需求的项目部署力度,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方面,举措提出要重点围绕优秀人才团队配置科技资源,推动科学家、数学家、工程师在一起共同开展研究。落实科研人员在立项选题、经费使用以及资源配置的自主权,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。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,强化对承担基础研究国家重大任务的人才和团队的激励,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,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度,对科研骨干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。加快推进经费使用“包干制”的落实落地。认真落实《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安排好纯理论基础研究、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。
要支持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,扫除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。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制度创新,在科研模式、评价体系、人才引进、职称评定、内控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,先行先试。
深化项目管理改革方面,举措提出要改革项目形成机制,健全基础研究任务征集机制,组织行业部门、企业、战略研究机构、科学家等共同研判科学前沿和战略发展方向,多方凝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一线的重大科学问题。要合理把握项目规模,避免拼凑和打包。要建立非共识和颠覆性项目建议“网上直通车”,全时段征集重大需求方向建议。对于具备“颠覆性、非共识、高风险”等特征的原创项目,应单独设置渠道,创新遴选方式,探索建立有别于现行项目的遴选机制。对原创性项目开通绿色评审通道。
要改进项目实施管理。在调整参与人员、研究方案、技术路线和经费开支科目方面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。实施“减表行动”,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。减少评估频率,三年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。项目完成情况要客观评价,不得夸大成果水平。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方面,举措提出要改进基础研究评价,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,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。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,宽容失败。高校、科研院所要严格落实《关于深化项目评审、人才评价、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破除“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的倾向。
同时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。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,完善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和后补助机制,深化新购仪器设备购置查重评议,强化管理单位主体责任,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。推进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,建设一批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科技资源库(馆)。加强实验动物资源和科研用试剂的研发与应用。构建完善的国家科技文献信息保障服务体系。
完善支持机制方面,举措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,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,加大对长期重点基础研究项目、重点团队和科研基地的稳定支持。支持优秀青年科学家长期稳定开展基础研究,坚持本土培养和从外引进并举。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重要方向,自主组织开展基础研究。重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,形成以重大问题为导向,跨学科领域协同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机制。
同时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,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,逐步提高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。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,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,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基础研究捐赠基金。